妻子看着自己的小姐妹结婚后个个都住新房子,开着小汽车,为了不使自己“丢面子”,逼着自己的丈夫按揭买房、买车,丈夫实在无力承担每月4000多元的按揭款,愤而向法院起诉离婚。3月21日,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婚姻纠纷案,在法庭主持调解下,原告陈某与被告兰某达成调解协议:原、被告自愿解除婚姻关系;夫妻共有的房屋由陈某所有,汽车由兰某所有,各自承担房屋、汽车的按揭款,原告陈某补偿被告兰某人民币36000元。
2011年,陈某经人介绍与兰某相识、相恋,并于同年9月8日登记结婚。婚后两人感情一直很好,可是好景不长,随着兰某身边的小姐妹纷纷结婚,兰某看着她们结婚后都住着新房子,还开着小汽车,出手阔绰,觉得自己“混”得不如别人好,就逼着丈夫陈某将原先的房子卖掉,用作购买新房的首付,并花了近二十万的豪华装修,为此夫妻二人每月要向银行缴纳购房按揭款2415元。兰某还不满足,2012年年底,兰某又强迫陈某购买了一辆价值11万左右的汽车,又需承担每月购车按揭款1790元。陈某与兰某均为普通职工,每月的收入合计才4000多元,兰某为了自己的面子不仅将陈某的积蓄挥霍殆尽,现在还需承担每月4205元的按揭款,二人的基本生活都成问题。陈某实在无法忍受,遂向法院起诉离婚。
此案在审理过程中,兰某承认了自己盲目攀比的错误,表示对陈某还有感情,自己也愿意改正,希望陈某能原谅自己,但陈某认为二人在婚前关系不够深入,在价值观、人生观等方面存在严重差异,根本无法一起继续生活,坚持离婚。兰某无奈,只得接受离婚这个事实。最后,在法庭的主持调解下,双方达成如上调解协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