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报讯为了有个儿子继承家业,武隆县农妇张菊(化名)答应了丈夫提出的假离婚、由其另找一女“播种”的荒诞要求,敦料弄假成真。张菊日前起诉要求分割离婚后的财产,但武隆县法院依法判决驳回了她的诉讼请求。
张菊和高万成(化名)结婚多年,育有两女。 因为按照政策不能再生育,在当地家境还算殷实的高万成颇为恼火———谁来传宗接代?几年前,高万成想出一条“妙计”:和张菊假离婚,自己找个女子生个儿子,然后再和张菊复婚。
经不住丈夫的软磨硬缠,自感有愧的张菊最终答应了丈夫的荒诞要求。夫妻俩商量妥当,对子女抚养、共同财产分割、债务承担作了妥善安排后,高高兴兴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。张菊称,考虑到是“演戏”,丈夫早晚会回到自己身边,分割财产时她作了一些让步。
离婚后,高万成很快就耍了一个“女朋友”,随后在老家新修一栋楼房,并用其新房作抵押,贷款在县城又买了一套住宅。期间,高万成依然经常回张菊那边。
不久,高万成如愿以偿得到个儿子。眼看“丈夫”传宗接代愿望已经实现却并无复婚意思,张菊情知不妙。经打听,张菊才知道高万成的“女朋友”早已“转正”,和高扯了结婚证。
希望破灭,懊恼不已的张菊转而将高万成告上法庭,请求分割他在离婚后修建、购买的两套房屋。法庭上,张菊无法提供出资修建、购买两套房屋的任何依据,只是反复向法官陈述,“离婚后我和他住在一起的,应该分一半。”
武隆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,高万成、张菊已经离婚,本案只能按照一般共有处理。本案争议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原告不能以居住在一起为由请求分割。张菊请求分割婚后财产,必须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对该房屋的出资情况,本案中她不能提供任何出资证据,故而判决驳回了她的诉讼请求。
“现在看来,他最先就在弄个圈套让我钻。”接到判决书,张菊后悔不迭。(记者 李定兵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