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0日,九江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,在法官的倾情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,同意离婚,房产归原告张启林所有,被告邹宁燕补偿原告一万元。
张启林是一名海员,2002年与邹宁燕经人介绍相识、相恋,并于次年两人携手走进了婚姻的殿堂,同年年底邹宁燕诞下一子取名张泽,一家三口其乐融融。由于工作的原因,张启林经常要跟船出差,与家人聚少离多成了家常便饭,这也就成为了后来夫妻两人争吵的最大理由。对妻子非常信任的张启林一直都是将全部工资交由邹宁燕管理,儿子张泽大部分时间寄养在邹宁燕父母家中。最初,张启林偶尔会听到周围人说妻子邹宁燕与他人有染,但是自己并不相信,后来听得多了也会为此事与邹宁燕争吵,但是苦于自己经常不在家,对家人的照顾也不能尽责,虽说听到了许多闲言闲语,但是苦于没有实际证据和自己对家人的愧疚,张启林大多也就发发牢骚,婚姻还是在风雨中维持着。婚后十年,儿子张泽也十岁了,看着慢慢长大的儿子,张启林心里也在嘀咕,儿子怎么没有一个地方长得像自己呢?这个问题伴随着周围人的闲言闲语让张启林真正开始怀疑起来了。终于,精神上受不了折磨的张启林决定一定要给自己一个说法,2013年2月份,他带着儿子去北京做了亲子鉴定,DNA鉴定上显示自己并非张泽生物学上的父亲。如晴天霹雳般,养了十年的儿子竟然不是自己的骨肉,他向妻子邹宁燕提出了离婚,并提出要求邹宁燕支付自己抚养张泽十年的抚养费10万、精神抚慰金5万、房产归自己所有。
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,了解到邹宁燕在结婚之后就放弃了工作,家里的事情都是她在操劳,离婚之后没有经济来源,法官找到张启林做思想工作,张泽虽说不是张启林的亲生儿子,但是十年的父子感情确不是一纸鉴定书就能割舍的,而且张泽是最大的受害者。在法官的劝说下,两人同意离婚达成协议,张启林放弃了索要抚养费的请求,最终由邹宁燕补偿张启林1万元,房产归张启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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