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对新婚夫妇为了装修新房,向好朋友借了2万元钱,哪知一年后,夫妻因感情不和闹离婚,而结婚时欠下的共同债务,两人都“踢皮球”,谁都不想管。无可奈何,债主只好将小两口告上了法院。2月28日,记者从顺庆区人民法院了解到,法院判决这对夫妻应该共同承担这笔债务。
马林和肖斌从小就认识,住在一个院子里的他们不仅是邻居,更是铁哥们儿。每次不管对方遇到什么困难,另一方都会“两肋插刀”,为哥们儿“扎起”。
2009年6 月,马林结婚了,他与相恋两年的蔡慧芳欢欢喜喜地去民政局领了结婚证。为了给妻子更多“浪漫”,经济条件不是很好的马林私底下找到了铁哥们儿肖斌,以个人名义向他借了2万元举办婚礼、装修新房。马林主动写了一张2万元的欠条给肖斌,并口头上约定欠款借期为2年,利息按年息“一分”计算。
婚后不久,蔡慧芳在一次聚会上无意中得知这笔借款的事情,尚沉浸在甜蜜中的她答应要和马林一起偿还这笔借款。
2010年11月,肖斌的家中遇到了要用钱的急事,他想起好友马林还欠自己2万元,而这2万元正好可以解燃眉之急。可是他没想到,原先的铁哥们儿在得知自己是前去“讨债”的时候,立马翻了脸。肖斌多次上门要钱都被拒之门外,而蔡慧芳也丝毫没有还钱的意思。
原来,马林和蔡慧芳的感情已经濒临破裂,婚姻即将走到尽头,并且已经向法院起诉离婚。蔡慧芳认为自己没有承担马林所欠债务的义务,而马林则认为自己借钱时双方已经结婚,因此蔡慧芳也应承担一部分债务。肖斌无奈之下,最终一纸诉状,将二人告上了法庭。
法院认为:马林向肖斌借款是事实,该债务为马林和蔡慧芳婚后产生,且用于他们的婚礼与新房装修开支,应为夫妻共同债务,依法应由马林和蔡慧芳共同偿还。顺庆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:马林、蔡慧芳共同向肖斌返还借款本金2万元及利息。 (文中人物均系化名)
作者:中国法院网